5月9日下午,我院召开学习贯彻《水利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水利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水人事〔2013〕121)(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的专题会议。党委书记张惠贞、院长刘国际和副书记、副院长王卫东出席,各系部主任和教务处处长参加会议。会议由副书记、副院长王卫东主持。
会上,教务处处长焦爱萍首先作“贯彻落实两部委文件精神,推动我院专业建设再上新台阶”的专题报告。报告结合文件起草工作体会,介绍了文件出台背景、形成过程等,并从新形势下水利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总体目标、加快推进水利职业教育重点环节建设、大力实施水利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对《意见》进行详细分析解读。报告强调我们应积极准备、认真面对,把国家政策用好用足用活。最后,焦处长还简要分析了新型城镇化建设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为我院专业发展带来的新机遇。
院长刘国际做重要讲话。刘院长指出,《意见》由水利部、教育部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联合出台,充分体现了两部委对水利职业教育的重视。《意见》保障政策实,针对性强,为水利职业教育创造了良好外部环境,势必成为推动水利职业教育持续发展的后劲。他强调,《意见》为水利职业教育加强内涵发展、服务水利和区域经济发展提出了新思路,我们要以此为契机,真抓实干,为水利事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了报告,并展开热烈讨论。
2月28日,水利部和教育部联合印发《意见》,文件对新时期我国水利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做出全面部署和顶层设计,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水利职业教育的纲领性文件,在水利职业教育发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