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办安全〔2018〕363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切实做好今年夏季全省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省防火委员会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研判形势,加强组织领导。夏季气温高,用电量大,各类致灾因素明显增多,火灾风险剧增。平顶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郑州“6.25”重大火灾事故均发生在此期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单位)务必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分析、精准研判影响本地本学校(单位)消防安全稳定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出台针对性措施,全力抓好火灾防范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及时研究解决火灾防控工作中问题。
二、开展专项治理,深化隐患排查。要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治理。一要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全面部署本地本学校(单位)内部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培训活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活动,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火灾事故防范。二要持续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持续加强电气产品使用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排查消除本地本学校(单位)存在的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三无”电器产品、超负荷用电、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问题隐患。
三、强化消防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深入开展“火灾警示月”宣传活动,针对夏季火灾事故的特点,要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常识进学校活动,使广大师生认识火灾危害,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要利用手机短信、校讯通等形式,每天发送消防安全常识和提示信息,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常识。
四、严抓履职尽责,强化责任落实。要将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纳入安全稳定督导检查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要结合本地本单位火灾风险特点,加强形势分析研判,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凡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年度综合性评先表彰一票否决,并依法依纪从严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
2018年6月4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8年6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