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督导〔2019〕155 号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导的紧急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
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为保证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校园
安全稳定,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导。现
就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按照全方位、全覆盖、全要素的要求,督导内容包含学校安
全稳定领域的各项工作,特别是食品安全等易发多发安全问题的
领域,重点督导校园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校
车安全、危化品安全等。
二、时间安排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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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3 月 18 日至 22 日。
三、督导方法及程序
(一)全面自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按照全
省统一部署,全面彻底地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
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认真整改。
(二)实地督导。省教育厅组织 22 个督导组,对各省辖市、
省直管县(市),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进行实地专项督导。重
点对活动部署、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三)梳理总结。根据督导结果,省教育厅对专项督导活动
认真进行总结,对重视程度不够,隐患排查不力,整改不彻底的
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且解决不力的单位主要
负责同志进行约谈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
学校要始终把师生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
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排查工作。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组
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部署实施。
(二)深入排查,及时整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
学校,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隐
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
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
跟踪落实。要通过排查,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隐患,把安全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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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迎接全省教育工作大会顺利召开。
(三)认真总结,提交报告。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
育行政部门,各高等院校要认真总结安全排查工作,形成总结报
告,于 3 月 22 日前报送省教育厅。总结报告要包括工作部署情况、
排查问题清单、问题整改情况等内容。
联系人:庞晓东,电话:0371-69691771
电子邮箱:dudao@haedu.gov.cn
附件: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导工作方案
2019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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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导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保障全省教育工
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河南省教育系统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领
导责任制实施细则》,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学校安全
工作专项督导。制定专项督导工作方案如下:
一、督导内容
按照全方位、全覆盖、全要素的要求,检查内容包含学校安
全稳定的重点领域各项工作,特别是食品安全等,重点检查以下
内容:
(一)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是否按照要求设立有安全管
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卫性器械、通讯
设备,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场所、装备“六落实”;
严格落实门卫值班制度,建立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
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
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情况;加大校园重
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完善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
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建设情况;是否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
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周边设置减速带、警示标志等,在学
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乡镇农村校园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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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完善围墙等物防设施,实行封闭管理。
(二)食品安全及疾病防控。学校食堂是否达到安全标准;
校园内副食品店、超市和餐饮点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学校食
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食堂食品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
各环节操作程序是否规范;加强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与管
理情况;落实传染病防控及报告制度情况。
(三)消防安全。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高层建
筑防火综合治理情况;是否按照有关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
及基本的灭火救援装备,并定期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
器材完好;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
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照要求开
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演练,将消防知识教育纳入军训内容。
(四)校车及交通安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工
作开展,作用发挥情况;校车服务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相关部门共
同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在校车许可、安全监管工作中职责履
行情况;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安全
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的安全警示牌、
交通信号灯、斑马线、减速带等安全设施的配备情况;校园内交
通标识和减速带等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合理设置停车泊位,有无
乱停乱放现象。
(五)教学教育设施和自然灾害防范。校舍、围墙、体育等
教学教育设施是否定期排查,确保安全;洪灾、泥石流、雷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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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自然灾害应对措施,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情况。
(六)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开展危化品综合治理情
况;危险化学品仓库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安全隐患;是否严
格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实行专
室存放、铁门铁锁、双人双锁,并建立严格的进货、购买、领用、
登记等管理规范;实验设施设备是否安全运行,重点部位自动监
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加强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管道以及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等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
特种设备是否加强日常检查保养,委托专业公司定期检测维修。
(七)网络安全。是否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按
照《网络安全法》规定,全面推进重要信息系统定级备案、等保
测评和问题整改;以电子邮件系统、门户网站系统和其他关键信
息安全基础设施为重点,开展网络安全整治活动情况;按照国家
信息安全政策和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加强网络与信息系统防病毒、防攻击、防篡改、防瘫痪、防泄密
等技术措施情况。
(八)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整治,治安、
交通秩序、出版物市场、住宿场所、食品安全秩序情况,校园周
边有无各类非法经营、违章搭建,机动车、非机动车是否乱停乱
放,有无商贩摊点,中小学 200 米内有无设立网吧、歌舞娱乐场
所等;城市学校重点时段落实护学岗情况;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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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情况;扫黄打非工作开展情况。
(九)校园欺凌治理。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情况,教育行政部
门是否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防治学生欺凌的工作协调机制,学校是
否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教育宣传情况,是否学期开学时集
中开展教育,定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是否组织教职工
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是否对家长开展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
任。是否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完善校
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
案。是否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排查,及时
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
事件,积极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对涉
嫌违法犯罪及时向政法部门报案并配合处理。
二、时间安排
2018 年 3 月 18 日至 22 日。
三、分组安排
为确保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督查取得实效,省委高校
工委、省教育厅实行厅级领导联系、机关处室分片包干督查工作
机制,由厅机关处室分包省辖市、直管县和若干所高校,联系、
指导、督促各地各学校扎实推进安全稳定工作。省委高校工委、
省教育厅各处室组成 22 个督导组,每个督查组成员 2-3 人(要抽
调有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由处级干部任组长,负责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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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省辖市(包括省直管县)或有关学校。
第一组:办公室
洛阳市及驻地高校
第二组:政法处
驻郑民办高校(黄河科技学院、郑州科技学院、郑州工业应
用技术学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
郑州成功财经学院、郑州财经学院、郑州工商学院、郑州澍青医
学高等专科学校、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郑州理工职业学院、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郑州城市
职业学院、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郑州商贸职业旅游学院、郑
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第三组:人事处
信阳市、固始县及驻地高校
第四组:组干处
驻郑省属高校(郑州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河南牧业经济学
院、河南工业大学、郑州轻工业学院、中原工学院、河南工程学
院、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河南检察职业
学院、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河南建
筑职业技术学院、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河南统计职业学院)
第五组:思政处
郑州市、巩义市及市属高校(郑州师范学院、郑州工程技术
学院、郑州旅游职业学院、郑州职业技术学院、郑州幼儿师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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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专科学校、郑州财政金融职业学院)
第六组:社科处
平顶山市、汝州市及驻地高校
第七组:发规处
周口市、鹿邑县及驻地高校
第八组:财务处
安阳市、滑县及驻地高校
第九组:基教一处
焦作市及驻地高校,河南省第二实验中学、河南省实验小学
第十组:基教二处
鹤壁市及驻地高校,河南省实验中学、河南省实验幼儿园
第十一组:职成教处
省教育厅直属大中专学校(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河南应用技
术职业学院、河南机电职业学院、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河南测绘
职业学院、郑州工业贸易学校、河南省工业学校、河南省轻工业
学校、河南省工艺美术学校、河南省工艺设计学校、河南省电子
科技学校、洛阳铁路信息工程学校)
第十二组:高教处
驻郑省属、部属高校(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
学、河南中医药大学、铁道警察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河南警察学院、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郑
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郑州电力高等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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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校、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河南交通职业
技术学院)
第十三组:师范处
新乡市、长垣县及驻地高校
第十四组:科技处
许昌市及驻地高校
第十五组:国际处
漯河市及驻地高校
第十六组:学生处
商丘市、永城市及驻地高校
第十七组:体卫艺处
南阳市、邓州市及驻地高校
第十八组:督导办
三门峡市及驻地高校
第十九组:语言文字处
驻马店市、新蔡县及驻地高校
第二十组:研究生处
濮阳市及驻地高校
第二十一组:机关党委
开封市、兰考县及驻地高校
第二十二组:离退处
济源市及驻地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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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督查办法
(一)实地督导。督导工作要坚持随机抽查,采取明查与暗
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导组对每个省辖市随机检查 2 个县(市、
区),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不少于 4 所学校。
(二)限期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
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告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出
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
(三)反馈意见。督查结束要向被督导单位反馈情况,指出
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
(四)提交报告。督查结束后,督查组要对督查工作进行认
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交督导办。督导总结要重点列出各地、各
学校存在的具体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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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9 年 3 月 15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