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文件
汴防安〔2018〕3号
关于印发全市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省防火安全委员会确定今年5月为全省火灾警示月。为认真做好我市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全省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8年4月26日
全市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平顶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确定今年5月为全市火灾警示月。为认真做好宣传月各项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关注消防安全、防范电气火灾”为主题,以整治电动车违规存放和充电、违规搭建彩钢板房、楼道内违规堆放杂物、敞开常闭式防火门等不良行为为重点,集中开展针对性、警示性的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媒体警示宣传。4月底至5月初,市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县防委办)组织召开火灾警示月新闻通气会。市县防委办在开封日报、汴梁晚报,开封广播电视台、交通旅游广播、新闻广播设立专栏专题,在开封政府网、开封网、开封视听网开设的消防频道,每天刊播典型电气火灾案例和电气火灾防范专题节目。各县区也要协调当地主流媒体播发消防时讯,每天发布消防警示提示,其中电视台每天播发公益广告和滚动提示字幕不少于10条次,广播电台每天播出消防公益提示不少于8条次。支、大队消防官方微信、微博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电力部门每周向用电大户、电气火灾防范重点人群,推送电气火灾防范提示信息。消防支队长、大队长要上电视广播,结合典型火灾案例讲消防、警示社会。
(二)开展集中曝光行动。结合春夏火灾防控工作,认真梳理一批当地久拖不改或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突出火灾隐患,5月25日,市县两级在当地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集中曝光。警示宣传月期间,市县防委办要组织火灾隐患媒体曝光团,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形式,对各地火灾防控重点单位和隐患突出区域进行现场采访报道,曝光典型违法行为,尤其对久拖不改、隐患严重的单位和场所要持续曝光,倒逼问题整改。
(三)组织电气火灾防范专题培训。各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居民小区要在本系统、本单位、本小区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培训,开展好火灾警示宣传提示。针对电气火灾特点,各地防委办要邀请电力部门专家,分级分批组织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电工消防安全培训班,讲授电气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疏散逃生知识等内容,提升电气火灾防范能力。
(四)开展“体验生命通道”行动。各级各单位、各居民小区要结合工作生活场所组织一次生命通道体验和检查自查活动,对占用堵塞建筑周边消防通道,锁闭堵塞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烟楼梯间的防火门未保持关闭状态等典型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建立起长效消防安全管理机制。5月10日前,各地要利用行车记录仪拍摄一次社会单位、居民小区消防通道畅通情况,联合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五)开展“千万屏幕”提示。开播15万开封广电同方数字电视用户开机画面插播消防提示,播放电气火灾防范公益广告。各县区要督促本地星级宾馆、饭店在闭路电视开机画面中植入消防宣传提示,电影院在放映前播放消防安全警示微视频,商场市场在室内外屏幕上播放火灾案例警示片。要组织当地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辆的车载视频、LED屏不间断播发消防警示提示标语。
(六)实施“标语工程”宣传。各县区要协调市政管理部门在城市道路施工围挡、道路两边的墙体张贴宣传标语喷绘,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大门口逐一悬挂消防安全宣传条幅,指导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等醒目部位悬挂消防宣传标语,督促当地居民小区在楼栋内逐一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标语。要加紧推进利用道路交通指示牌背板建立的“道路消防”阵地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发动。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是坚持以史为鉴、居安思危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地制定实施方案,扎实推动和落实好火灾警示月活动。工商、质监部门要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和宣传教育,依法落实电动自行车源头管理职责,加强生产流通环节管理,对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依法查处。
(二)突出重点,精准宣传。各县区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火灾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剖析火灾原因,把握火灾规律,坚持以案说法,开展宣传警示。要区分不同目标人群,拓宽宣传渠道和方法,采取不同宣传形式和手段,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培训,努力实现“全民参与,社会关注”的消防宣传格局。
(三)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县区要将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与春夏火灾防控、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工作统筹安排,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相互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行业系统宣传教育职能,全面借助新闻媒体、社会媒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行动,切实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和宣传声势,在全社会营造“党政领导重视、部门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的社会氛围。
活动期间,各县区每天要收集上报活动信息,尤其要注意收集活动期间的图片、声像、文字资料,及时上报重要新闻线索,以便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市防委办将及时编发简报,每周公示活动数据,适时进行调度讲评,切实推动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深入开展。各县区活动方案和工作总结,请分别于4月30日、6月4日前上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抄送:市委、市政府。
开封市防火安全委员会 2018年4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