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部门:
入夏以来,气温持续升高,各类火灾事故进入多发期,为切实做好学校夏季消防安全工作,全力保证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夏季防火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根据本部门消防安全情况,明确重点、找出薄弱环节、制定有效措施,及时落实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暑假”放假前,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开展自查自改活动,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各部门要积极发挥(兼职)义务消防员的作用,组织人员对本部门的重点部位进行一次“拉网式”的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活动,确保本部门消防设施、器材在位、好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完好,用电、用火无违规情况。
三、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规定和值班制度,特别是重点防火部位(后勤食堂、机电工程学院、环化系、配电房、图书馆、电工木工房等)。要落实各项防火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和私拉电线;严禁在校园内焚烧垃圾;防止电气线路处于“带病”工作状态。
四、各院、系要加强对学生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监督。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严禁在宿舍使用违规电器、私拉电线和乱丢烟头;及时清理堆放在宿舍里的杂物;禁止在床铺上使用笔记本脑或将台灯、插座等带电设备放在床上使用;离开宿舍要做到关水、断电;学生宿舍暑假前务必清除杂物和易燃品。假期留有学生的部门,要加强安全管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会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并把学生名单、居住地点和负责教师等信息报保卫处消防科备案。
五、请各部门把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情况于6月26前用办公自动化方式报保卫处办公室。消防科同时将对各部门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进行督检,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联系人:冯元 电话:23658119 13723227598
2016年6月17日